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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GH3044(GH44)合金圆饼、环件毛坯(简称环坯,下同)和环形件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温度可达850~900℃的热轧或锻制的GH3044镍基高温合金圆饼、环坯和环形件,供制造燃气涡轮发动机用普通承力部件。
标准
GBn187.2—82高温合金横向低倍组织酸浸试验法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法
GB4338-84金属高温拉伸试验方法GB6397-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6395-86金属高温拉伸持久试验方法3尺寸和外形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环形件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Ⅰ的规定(或按供需双方协商的图纸上的注明)。
合金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冶炼方法
合金采用电弧炉熔炼加电渣重熔、电弧炉熔炼加真空自耗重熔、非真空感应炉熔炼加电渣重熔或非真空感应炉熔炼加真空自耗重熔双联.工艺,当供方在冶炼方法和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预先征得需方同意。必要时,供需双方都可查看对方的制造生产工艺和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试验,但双方应予保密。
交货状态
圆饼、环坯或环形件以热锻或热轧状态交货。
力学性能
用经过热处理的试样测定合金的室温和高温力学性能,试样的热处理制度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③允许用850℃进行拉伸试验,其α应≥265 N/mm',h,应≥30%。当不合格时,按900℃进行仲裁试验。
圆饼、环坯和环形件的低倍试样上,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缩孔痕迹、空洞、裂纹、分层和夹杂等缺陷。
圆饼、环坯或环形件应逐个进行超声波探伤,探伤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面质量
圆饼和环坯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夹渣、结疤及折叠等缺陷。发现上述缺陷需进行打磨清除,打磨宽深比:端面不小于6,侧面不小于8,打磨深度单面不大于3mm,两对称面打磨深度之和不大于4mm。
环形件表面不允许有过烧形成的裂纹,当发现过烧裂纹时,环形件报废。环形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等缺陷。如果发现上述缺陷存在,允许用研磨法清除,但环形件必须保留二分之一的实际加工余量。
试验方法
圆饼、环坯的低倍组织和力学性能试验在相当于铸锭头部的90mm方熔检试样上进行。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两根长度200mm 的熔检试样,随同圆饼及环坯发往需方供复验用。
从母炉号环形件中抽取一个环形件,切取横向低倍试样一块,并沿弦向切取各种力学性能试样。剩余的半个环形件应随同成品环同时提交需方供复验用。
圆饼、环坯和环形件的试验方法和取样数量按GBn183—82中有关规定。
检验规则
圆饼、环坯和环形件的验收、组批、质量异议、仲裁试验和冶金来源缺陷的处理按GBn183一82中4.1~4.6规定。